古代人是如何对待食品安全的?
一时,食品安全成了焦点。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,不光现在,其实古人对食品安全也十分注重,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瞅一瞅,带你感受古人是如何对待和防范食品安全。
更别谈朝廷会立什么机制保证食品安全了。帝王有内务机关测毒,平民百姓的食品安全鲜有立法管的。
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,致人中毒,须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。具体说,凡故意以有毒脯肉馈送或出售,使人中毒者,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徒刑一年;使人中毒身亡者,要被判处绞刑。
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,行会的首领(亦称“行首”、“行头”、“行老”)作为担保人,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。除了由行会把关外,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,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。
如果说由于出卖有害食品导致购买者出现生病的状况,那么这一个贩卖人员会被处以一年的牢狱之灾,如果说因为他的食品造成食用者死亡的话,在古代贩卖者会被直接处于绞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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